女子弄坏13元商品不愿赔偿,还要看卖家进货发票,因小失大太不值

2025-05-15 11:39:50 进货技巧 8次阅读 投稿:

父母本应为孩子树立一个榜样,让孩子可以沿着正确的方向成长。有的家长却不以为然,在孩子面前的行为也毫不顾忌,丝毫不怕孩子受到坏的影响。

在河南平顶山,一个女子当着女儿的面,在超市门口撒泼耍赖,店家报警之后也毫不收敛,说自己没坐过执法车,赶紧把自己带走吧。执法人员可不惯着她,强制带走。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?

原来,该女子带着女儿逛超市,女儿不小心摔坏了一个标价13元的闹钟,女子立刻训斥女儿,女儿吓得直哭,她还在不停责骂。


营业员看这情形,什么也没有说,一个13元的闹钟,损坏之后照价赔偿就行了。


女子丝毫没有付钱的打算,带着女儿就往外走。营业员当然不能放任不管,否则闹钟就得自己赔偿,于是就跟在女子身后让她付钱。


女子嘴里说着自己会照价赔偿,让营业员不要跟着,不得已又回到了超市。


可能觉得吃了亏,女子不愿意痛快付钱,一番争执之后,营业员让她按照进价11元赔偿,女子又要营业员提供进货发票。

营业员看她胡搅蛮缠,一怒之下报了警。执法人员来了以后,劝说女子损坏东西就要赔偿。女子又说女儿被吓哭了,可是她女儿是被自己骂哭的,跟超市没有任何关系。


女子要求看进货发票,执法人员说不能强行看卖家的进货发票,如果对商品价格有异议,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。现实情况就是,闹钟被摔坏了,就按人家的卖价赔偿。


这时超市一方也生气了,说早知道她这么不讲理,就不让她2元了,非得13元赔偿,少一毛都不行。

女子一边说着自己不差钱,一边嚣张地表示自己有钱也不付。僵持了一阵子,也许确实是自己不占理,女子还是把钱付了。


本以为事情解决,可没过多久,超市再次报警。女子付钱以后并没有离开超市,还把自己买下的闹钟摔了,又把超市弄得乱七八糟,不让人家做生意。


执法人员劝说她给女儿做一个好榜样,女子认为没有强制超市给她看发票,既然管不了就别管了。

可是她在超市里影响人家做生意,本来熙熙攘攘的超市让她搅得一个人都没有,超市也不能就这么让她欺负啊。


后来女子叫嚣着:我就是不走,有本事你把我带走啊,反正我还没坐过执法车呢,正好感受一下。


如此挑衅,实在是该好好教育一番了。在执法人员警告三次之后,强行带走了该女子。

损坏商品照价赔偿,是理所应当的事,而且这个商品也不是价格虚高的东西,商家并没有漫天要价,甚至还低于卖价给了她。


她大概是觉得撒泼打滚就可以再省点钱,于是继续闹着要看进货发票,任何一个商家都不会同意这种无理要求。


本来一件很简单的事,非要闹到最后那么难看,做出这样的举动,不得不说这个女子既较真又难缠。最可怜的是她女儿,目睹了事情的全过程,也不怕孩子是否会留下心理阴影。


希望女子可以接受教训,不要再以为撒泼打滚就能让别人让步,总有人不会惯着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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